適用於使用全新 Android 開發人員控制台的開發人員
如果選擇透過 Android 開發人員控制台管理,Play 開發人員也可以管理非 Play 套件名稱。
選擇帳戶類型
建立 ADC 帳戶時,請選擇符合需求的發布類型。這項選擇會影響驗證規定和任何適用費用。
發布類型 |
支援的裝置 |
費用 |
主要功能 |
完整發布 |
發布範圍廣泛的機構和專業開發人員。 |
$25 美元 |
無限次數的應用程式和安裝次數;需要完成完整身分驗證。 |
限量發布 |
學生、業餘愛好者和其他個人用途。 |
免費 |
應用程式和安裝次數設有上限。 |
請完成身分驗證
你必須提供官方文件來驗證身分。實際規定會因您是以個人還是機構身分註冊而異。備妥所有必要資訊後,建立 Android 開發人員控制台帳戶大約需要十分鐘。
請備妥下列憑證:
- 您的法定姓名和地址。請上傳正式身分證件,以驗證這些資訊。
- 私人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,供 Google 與您聯絡。這些資訊必須使用動態密碼驗證。
- 機構必須提供機構網站。這項資訊必須使用 Google Search Console 驗證。
- 機構也必須提供鄧白氏環球編碼。這是機構的專屬 9 位數 ID。鄧白氏環球編碼與機構的名稱和地址相關聯。
可接受的文件
機構組織必須根據機構所在地提供正式文件。以下是美國境內機構必須提供的資訊範例。你所在地區的規定可能不同。
必要文件範例:
- 標有貴機構組織名稱且由 IRS 核發或蓋章的任何文件、通知或信件,例如 CP575、147C、CP299、988、937、1050、5822 等。
- 提交至 IRS 的表單 (IRS 網站上必須有副本,我們才會接受),例如表單 8871 和 990。如要瞭解如何在 IRS 網站上搜尋貴機構組織,請見這裡 (政治相關組織) 和這裡 (免稅相關機構)。
- 您從事商業活動所在州的公司登記執照,上面須註明貴機構組織名稱
- 最新的 SEC 申報書 (例如 10-K、10-Q 或 8-K 表單),當中須載明貴機構的名稱
- Experian、Equifax 或 TransUnion 提出的企業信用報告,內文須註明機構名稱
- 僅適用於政府部門/機關:內含全名、地址和日期的公函
個人必須在驗證計畫中,提交政府核發的附相片身分證件和地址證明文件。美國境內個人可接受的身分證件範例如下:
- 護照
- 州/省核發的身分證件
- 駕照
- 永久居留證或綠卡
- 地址證明文件必須列出個人資料中的姓名和地址。我們接受的地址證明文件包括:
- 列有地址的政府核發附相片身分證件
- 水電、瓦斯、網路或有線電視的帳單
- 保險對帳單 (住宅保險、健康保險等)
- 信用卡或銀行對帳單
註冊套件名稱
如果您在 Google Play 以外的平台發布應用程式,註冊程序會使用應用程式的私密金鑰驗證擁有權。
- 如果是新套件名稱:系統會提示您輸入套件名稱和公開 SHA-256 憑證指紋。
- 現有套件名稱:如果套件名稱已在使用中,您必須證明擁有權才能註冊。在大多數情況下,這個程序相當簡單:
- 選取金鑰:從合格金鑰清單中選擇公開 SHA-256 憑證指紋。
- 完成加密編譯挑戰:您必須使用對應的私密金鑰簽署虛擬 APK,並上傳至 Android 開發人員控制台。正式驗證您用來簽署現有 Android 應用程式的金鑰擁有權。
處理重複的套件名稱
雖然 Android 作業系統規定個別裝置必須使用不重複的套件名稱,但這項規則不適用於整個 Android 生態系統。這可能會導致兩位不同的開發人員使用相同的套件名稱。
由於我們不希望套件名稱重複,因此制定了相關規則,以判斷哪些開發人員可以註冊套件名稱。如果其他開發人員與您使用相同名稱,則安裝次數較多的開發人員會註冊該名稱。其他開發人員就必須變更套件名稱或申請例外狀況。
多數金鑰持有者的優先順序:
如果開發人員的簽署金鑰占已知安裝總數超過 50%,則該開發人員會優先註冊。其他開發人員則必須使用不同的套件名稱。
Developer |
套裝方案名稱 |
鍵 |
安裝次數 |
A |
com.test.1 |
11 |
1000 |
B |
com.test.1 |
12 |
100 |
在此情況下,開發人員 A 有資格註冊套件名稱。開發人員 B 必須使用其他名稱或申請例外狀況。
安裝次數超過 50 次的金鑰資格條件:
如果沒有任何金鑰的安裝次數占比超過 50%,則安裝超過 50 次的金鑰皆符合註冊資格。如果安裝金鑰少於 50 次,其他開發人員必須申請使用套件名稱的權限。
Developer |
套裝方案名稱 |
鍵 |
安裝次數 |
C |
com.test.2 |
21 |
100 |
D |
com.test.2 |
22 |
100 |
E |
com.test.2 |
23 |
10 |
在這裡,沒有任何單一金鑰占多數。開發人員 C 和 D 的安裝次數達到 50 次以上,因此可以註冊套件名稱。開發人員 E 必須使用不同的名稱要求權限。
安裝次數少於 50 次的金鑰先到先得:
如果沒有任何金鑰達到 50 次安裝的門檻,則所有已知金鑰皆採「先申請先使用」原則。只要有一位開發人員註冊套件名稱,其他開發人員就必須為自己的套件使用不同名稱 (或申請例外狀況)。
Developer |
套裝方案名稱 |
鍵 |
安裝次數 |
F |
com.test.3 |
31 |
10 |
G |
com.test.3 |
31 |
10 |
在此情況下,所有擁有金鑰的開發人員都符合資格。一位開發人員註冊套件名稱後,其他人必須申請權限。